根據粵府〔2018〕114號、惠府〔2015〕114號、粵人社規〔2019〕14號、惠財社〔2015〕206號文件精神,以下人員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(含在社會資本投資的創業孵化基地),可申請租金補貼:普通高等學校、職業學校、技工院校學生(在校及畢業5年內);出國(出境)留學回國人員(領取畢業證5年內);退役軍人;登記失業人員及就業困難人員; 鄉村經營驛道客棧、民宿、農家樂的創業者。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,擬向李翠婷1人發放創業租金補貼,現予公示(名單見附件)。
公示期自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,共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人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,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(聯系電話:7872262)。
龍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9年11月21日